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记者李延霞、张千千)金融监管总局23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举措(收罗意见稿)》,对资产管理信任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系统规范。
收罗意见稿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生命周期,对募集、存续、停止各环节进行周全规范,指导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充分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担任人表示,当前,资产管理信任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均无特地的信息披露监管束度,现行要求分散正在没有同制度中,存正在尺度没有完整一致等问题,亟需构建适合三类资产管理产品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监管规则。
据了解,正在产品募集环节,收罗意见稿重点规范产品仿单、合同、风险揭示文件、托管协议、刊行通告(或呈报)等内容,明确业绩对照基准要求,让产品贩卖“看得清”。正在产品存续环节,重点规范定期呈报披露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周全披露过往业绩,强化庞大事项及时披露,让产品风险“厘得清”。正在产品停止环节,要求到期通告和清算呈报披露收费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让产品收益“算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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