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3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华云气象科技团体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司理米天明纳贿一案。
济宁市人民审查院指控:2009年5月至2015年9月,被告人米天明行使担任陕西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风云气象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总司理、董事长、中国华云气象科技团体有限公司总司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权柄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前提,通过其他国家工作职员职务上的举动,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房产贩卖、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供应赞助,不法收纳贿赂总计折合人民币1384万余元。
庭审中,审查机关出示了相干证据,被告人米天明及其辩解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揭橥了看法,米天明作了末了报告,表示认罪、悔罪,请求从轻惩罚。庭审末了,法庭宣布开庭,择期宣判。
(总台记者 柴安东 张明)
公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