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3 09: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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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老太太的怙恃、老伴、孩子都先于她过世。2015年白叟过世后,居委认定其生前为孤老。许老太太留下了一套位于上海徐汇区的房产,如今时价约300万,由许老太太老伴的侄子徐先生居住使用。这套房子为许老太太独有,按理说没有继承人的话,房子就是无人继承的遗产,该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

    但近日,家住徐汇的沈女士把徐先生告了,称自己是许老太太的干女儿,正在白叟生前对她举行过赡养,按照法律划定,可以酌分遗产。

    对此,徐先生没有服,他表示自己才是给婶婶养老送终的人。

    两个人要打官司,但是法院却没法直接立案,因为他们都没有是许老太太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划定,无人继承遗产,应该由民政局或村委会担当遗产经管人。根据这条,法院指定了徐汇民政局为许老太太的遗产经管人,以后再来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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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叟有个亲弟弟?

    指定民政局作为遗产经管人,再来审核原被告正在许老太太生前所尽的帮扶义务,这个案子并没有难审理。但是正在访问中,邻居突然告诉法官,许老太太有个失散多年的亲弟弟。早年,许老太太的怙恃带着儿子前去香港生存,再也没有回过上海,而许老太太则被留正在上海亲戚家。

    目前的问题是,按照推算,许老太太的弟弟年近九旬,若是他健正在,就是许老太太的法定继承人,也是法定的遗产经管人。但若是一旦据此撤销民政部门遗产经管人的身份,以后又无法找到这个弟弟的话,继承案就会陷入僵局难以执行。

    了解事变的特殊性,也为了避免空判,方便后续执行,徐汇法院并未撤销指定,依然由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经管人。

    “干女儿”?证据没有足!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女士称是许老太太干女儿,但没有充足证据可以或许证明扶养过许老太太,所以没有能支持她要求继承白叟遗产的主意。

    而侄子徐先生有多位证物证明他多年照顾许老太太,为她养老送终,是以讯断由被告徐先生继承许老太太的房子,并将30万的折价款交付给许老太太的弟弟。

    有了民政局做为遗产经管人,接上去的执行就很方便,案件将采纳公证提存的方式,让胜诉的徐先生将30万元折价款打入指定账户,守候许老太太的弟弟或者他的继承人前来领取。

    来源:案件聚焦

    发布于: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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