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2025年5月19日开盘,新凤鸣(603225)报收于11.19元,下跌0.36%,换手率0.33%,成交量5.05万手,成交额5634.07万元。
当日关注点
交易信息汇总:5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07.81万元,占总成交额7.24%,散户资金净流出841.38万元,占总成交额14.93%。 公司公告汇总:新凤鸣集团股份无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在浙江省桐乡市召开,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呈报、监事会工作呈报等,所有议案均获通过。5月19日,新凤鸣的资金流向以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407.81万元,占总成交额7.24%;- 游资资金净流入433.57万元,占总成交额7.7%;- 散户资金净流出841.38万元,占总成交额14.93%。
公司公告汇总
新凤鸣集团股份无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正当无效。列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8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07,284,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719%。
展开剩余 47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呈报- 监事会工作呈报- 财务决算- 年度呈报及摘要-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 向金融机构请求融资额度- 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 非董事高管薪酬方案- 展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展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个中,议案7、12、13为特别决议事项,得到无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9和10触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浩杰、窦思雨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列席职员资历及表决程序和效果均正当无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新凤鸣集团股份无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列席会议职员的资历、表决程序和表决效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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