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今天(5月22日)召开新闻公布会, 应急经管部有关负责人正在公布会上介绍,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谋划的滋扰,应急经管部连续完善分类分级搜检制度:
对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和未定级的企业,年度累计搜检不超过2次、4次、8次、12次;
对于非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不超过1次、2次、4次、6次,规定了执法频次的上限。
大力促进包容审慎执法,订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行7项“轻微首违不罚”措施,24个省级应急经管部门也订定了免罚、不罚的事项清单。
请求对于严重违法举动,特别是客观存心违法举动,要依法采取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构造等措施,并且对这些企业依法实施“一案双罚”措施,“一案双罚”,既要处罚涉事企业,也要处罚企业首要负责人。还经过通报、公布执法案例等本领,缩小执法的威慑效应。
推动各地将庞大变乱隐患纳入搜检重点事项清单,作为必查项,督促企业“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变乱”。目前正正在9个省份展开非现场执法试点,经过运用大数据、野生智能等先进技术本领赋能精准执法,减少现场搜检频次。
请求企业首要负责人发挥好安全生产“第一义务人”的作用,建立企业外部安全监督搜检机制,按期排查庞大变乱隐患,并且将排查结果向企业首要负责人和属地应急经管部门或者是其他监管部门报告,推动安全生产由“他律”向“自律”转化。对庞大变乱隐患不排查、不整改、不报告的,一旦被监管部门发现,将精准倒查义务。
(总台央视记者 李可婧)
公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