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1 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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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5月21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产业和信息化部原党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我国烟草总公司原总经理凌成兴纳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凌成兴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追缴正在案的凌成兴纳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没有足部份继承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被告人凌成兴利用担当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我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元和个人正在项目承揽、企业谋划等事项上提供赞助,非法收受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4311万余元。2015年以来,凌成兴担当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我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时代,正在促成、审议投资并收购股权过程中,徇情枉法、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2.08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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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凌成兴的举动构成纳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其纳贿数额迥殊庞大,作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徇情枉法,致使国家利益遭受迥殊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办,并予数罪并罚。鉴于其纳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构造还没有控制的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事实和部份纳贿犯罪事实,其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纳贿所得的大部份赃款赃物已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央视旧事

    本期编纂:刘尚

    公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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