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17 14: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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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央广网南京5月17日消息(记者王锡斐)随着温度降低,高温津贴即将发放,然而,高温津贴怎么发、领取标准如何,关于高温津贴,你知道若干?

    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江苏省行政地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对符合适用条件的劳动者,应该发放高温津贴。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目前为每月300元,领取时间为4个月,即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领取的高温津贴,归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依法调解劳动和休息制度,采取公道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材健康和性命安全。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处置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克不及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该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怎么发?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该通过开展团体协商、签订团体合同、依法订定例章制度等体式格局,明白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领取办法等。用人单位团体合同、规章制度等明白按劳动者当月现实缺勤且处置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领取高温津贴的,应按照规定的月标准依法予以折算。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处置高温天气作业的,按处置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高温津贴。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举报赞扬,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处置高温天气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公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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