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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界先声
5 月 21 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提案,计划把《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Regulation (EU) 2023/1542)里规定的经济运营商电池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的实施时间,从原定的 2025 年 8 月 18 日往后推延两年,新的实施日期定为 2027 年 8 月 18 日。
欧盟委员会指出,这一举措的目的是给企业和监管机构留出更丰裕的准备时间,以便应对诸如供应链调整、第三方认证机制存在不敷以及新法规需要协调等诸多挑战。
提案中,欧盟委员会提到,当前电池原材料供应链正遭遇地缘政治款式变化带来的困难,尤其是钴、天然石墨、锂和镍的采购环节面对困境。调整供应链是一个耗时的历程,企业急需更多时间来评估和优化采购链,从而确保满足法规在原材料溯源、环境以及人权风险管控等方面的相应要求。
并且,依据法规要求,企业的尽职调查政策必须经过欧盟认证机构(notified bodies)的审核,但在此历程当中碰到了诸多阻碍:
睁开剩余 56 %1、现在仅有半数的欧盟成员国完成了指定机构的任命工作;
2、欧洲认证互助构造(EA)还没有制定出电池尽职调查指定机构的认证尺度,只能依靠欧盟委员会答应的行业计划;
3、行业构造正在开发的尽职调查计划还不敷成熟,并且需要经过欧盟的认可流程;
4、原法规第 94(4)条要求对《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EU)2024/1760(简称 “CSDD 指令”)进行协调评估性,然而由于该指令后续在 2025 年 2 月 26 日又提出了修订提案,且与原法规的实施时间存在差别,以是需要借助联合指南来保证法规之间的同等性。
基于此,提案还提出将欧盟委员会发布尽职调查指南的停止日期从 2025 年 2 月 18 日调整至 2026 年 7 月 26 日,以实现与 CSDD 指令指南的同步。
欧盟委员会强调:“此次推延实施时间,并非是低落尺度,而是为了确保法规能够实在有效地执行。延后实施能够为企业提供一个适应新规的缓冲期,同时也有助于推动认证体系以及行业自律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我们一直努力于在绿色转型和市场稳定性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点。”
此提案一旦经过,电池制造商以及上下游企业将会获得额外两年的时间,用于构建合规的供应链经管体系、到场行业认证计划,并守候欧盟认可的尽职调查尺度正式出台。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也将加快认证机构指定流程的推进速率,并且支撑行业协会开发出切合法规要求的尽职调查对象。
不过,该提案还需经过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审议并获得经过后才能正式生效。在业界看来,这一做法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企业短期内面对的合规压力,但从长远角度讲,欧盟对电池家当链可持续性的高标要求不会发生改变。
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