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2 16: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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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行旅游本是件开心事,可刘密斯却因孩子未能出境,将观光社告上了法庭。

    2025年1月6日,刘密斯与观光社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为孩子小周报名“某某黉舍赴福冈友好交流”旅游项目,合同总价款16,500元。但是出发当日,小周因未照顾护照原件,未能顺遂出境。刘密斯认为,观光社在出发前检查事情不到位,仅在微信群中简单提醒,从未说明本次办理签证不需要收取原件,也未在出游贴士中标注“原件不曾收取,出游者自行保管”。刘密斯认为,依照以往经验,护照原件通常由观光社保管,因此,她请求观光社退还合同款16,500元,并领取来回机场费用100元。

    但观光社却表示,已依照合同约定及行业标注供应旅游服务,尽到了公道提醒和说明义务,未能出境完整是因为小周未带护照。思量到实际环境,观光社愿意补偿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护照作为重要的收支境证件,刘密斯作为小周的法定署理人,未认真检察微信群提示,也未在出发前仔细检查孩子随身照顾的物品和证件是不是齐备,反而责怪观光社未尽提醒义务,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当的。因此,刘某的诉讼请求缺乏执法根据,法院不予支撑,不外法院准许了观光社补偿5,000元的决定。

    泉源:案件聚焦

    发布于: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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