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19 08: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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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部18日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入口共聚聚甲醛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2024年5月1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意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入口共聚聚甲醛举行反倾销备案调查。调查机关最终认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入口共聚聚甲醛存在倾销,中国大陆共聚聚甲醛产业遭到本色损害,而且倾销与本色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划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意,自2025年5月1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入口共聚聚甲醛征收反倾销税。

    共聚聚甲醛具有机械强度高、高耐疲劳性、高耐蠕变性等优越的力学综合功能,可以部份替代铜、锌、锡、铅等金属材料,可间接用于或经改性后用于汽车配件、电子电器、工业机械、日常用品、活动器械、医疗器具、管道管件、建筑建材等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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