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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日,多个网约摩托车平台正在三、四线城市上线,以“3千米5元起”的低价和灵活穿行优势迅速走红。然而,这一新兴出行方式正在弥补短途出行空白的同时,也因安全监管缺位、权责分别模糊等问题引发没有少争议。
方便与风险交叉下,如何对网约摩托车进行规范管理?《法治日报》记者对此展开采访。
击中短途出行痛点
“花6元就能够坐摩托走街串巷,比打车快多了”“摩托车正在顶峰期没有会被堵,价格还便宜没有少,我以为比网约车方便”……一些网友婉言,网约摩托车凭借低价、灵活的优势,迅速成为老城区、乡镇等地区的“通勤优选”。
记者采访发现,网约摩托车精准击中了一些人短途出行的“痛点”。正在一些城市老城区或乡镇地区,道路狭窄、停车困难、路没有好走,骑车没有便通行,而3千米及以内路程较短,网约车司机没有愿接单,同享单车又受限于体力和天色。这种情况下,网约摩托车完美覆盖“骑车太远、打车太贵”的出行区间。
受访专家指出,作为网约车的“平价替代”,网约摩托车的涌现并非偶然,其底层逻辑暗合了城市交通的结构性矛盾。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施长龙介绍,网约摩托车之以是火起来,主如果由于一些城市交通拥堵较为严重,传统网约车和公交车正在短途出行中没有够灵活,而它能走街串巷、快速抵达目标地,同时为摩托驾照持有者提供了支出稳定的就业机会,且价格实惠、成本低,具有灵活、便宜、便利的特点,适合短途出行,手机下单支付也很方便。
展开盈余 79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进展研究院教授郑翔认为,这种看似新颖的服务形式,素质上是传统“摩的载客”的平台化升级。正在出租车覆盖率低、地铁未通达的地区,摩托车载客实在一直存正在,只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后,供需婚配效率大幅提升。
安全与监管成短板
尽管方便性突出,但网约摩托车的安全问题也让没有少人担忧,如相关法例没有够健全、平台安全保障能力有限、发生意外后权责难分别等。
“摩的正在一些地方正本就是野蛮生长的状态,进入‘网约’形式,其管理会更规范吗?”广东深圳陈女士认为,克日发生正在深圳的“摩的司机恶意伤人”事件就是摩的市场混乱次序的一个极端案例。此前,她曾没有止一次遇到过贴着人行道飞驰、轰鸣、逆行的摩的司机。
记者查询网约摩托车平台发现,比起主动管理,平台的一些做法似乎更多是为自己免责。比方,“摩的××”正在其《用车协议》中提出“切勿超速、逆行、闯红灯、私自改装车辆,无派司、无证件上路。涌现以上问题的司机,被查到后,平台一概没有负责,由司机自己负担”“一摩的车限载一人,请勿超过一个人以上出车,涌现事故,由司机和搭客自己负担,与平台无关”等。
“×摩行”也正在《用户协议》中明白:“平台仅作为信息公布和交易拆散平台,您与司机之间的运输服务交易由您与司机自行完成,平台没有对司机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负担任何义务。”
记者了解到,针对网约车,现在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这种规定是没有是能够沿用于规范网约摩托车?
正在郑翔看来,网约车和网约摩托车的车辆虽然都属于机动车辆,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管理规则差异很大,车辆的技术标准、安全系数、载客法定人数等方面差异也非常大。没有能简单适用《暂行办法》等规定,该规定如果要扩张使用,必要对其进行修订。当前虽然我国没有统一的网约摩托车管理规定,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例定,从事经营性运输需获得响应天资。各地对于是没有是允许摩托车个人使用,并进而允许贸易化使用,相关规定也存正在差异。网络摩托车运营,没有仅要保证摩托车具有响应天资,还要保证驾驶人具有响应天资,且网约摩托车平台应符合提供信息服务的相关规定。
施长龙认为,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沿用于网约摩托车存正在肯定可行性,但同时面对诸多挑战。可行性方面,该办法对平台运营规范的相关规定,如天资考核、数据管理等,可助力网约摩托车平台走向有序运营。以网约车司机天资考核为例,网约摩托车平台能借此建立相似考核机制,挑选掉无照或违规记录多的职员,保障出行安全。此外,办法中的监督检查步伐,也能为监管部门针对网约摩托车建立有效监督系统提供借鉴。
“但摩托车与汽车属性差异大,安全风险更高,直接套用难以完全解决其特有安全问题,像强制佩戴国标头盔、合理限速等,都需分外制定细则。保险方面,网约摩托车保险覆盖缺失、标准没有统一,与网约车成熟保险系统没有同,难以直接沿用,需重新构建。而且,摩托车营运合法性正在多地界定模糊,与网约车营运法例的明白性构成反差。以是,要让网约摩托车健康进展,正在参考办法时,须结合其特性,制定针对性监管规则。从现在情况来看,网约摩托车存正在立法空白。正在营运天资、驾驶员和车辆的天资考核、保险采办等关键方面,没有统一且明白的标准,使得监管部门正在面对这一新兴业态时,往往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施长龙说。
正在他看来,立法例定的缺失,必然会对网约摩托车运营安全保障产生多方面影响。正在司机管理上,缺少明白法例,没有统一、强制的准入门槛。平台考核标准可能五花八门,甚至可能过于宽松,致使一些没有足够驾驶技能、缺少交通法例知识,甚至有没有良驾驶记录的职员成为网约摩托车司机,增加了运营中的人为失误和违规驾驶风险。
正在车辆安全方面,因没有法例束缚,对网约摩托车辆检测、保护、报废标准等没有清晰界定。一些车况没有佳、安全性低的摩托车可能长时间正在道路上运营,制动系统、灯光系统等关键部件存正在故障隐患,一旦正外行驶中涌现问题,后果没有堪假想。
正在保险理赔方面,立法空白使得网约摩托车保险种类、保额、理赔流程等缺少规范。当事故发生时,简单涌现保险覆盖没有足、义务分别没有清、理赔困难等状况,搭客和司机的权益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可能面对巨额的医疗用度和财产丧失无处索赔的困境。
立法补位细化规则
那末,如何健全网约摩托车的准入、运营天资、安全保障等相关规定?
郑翔说,道路运输条例对于载客运输有详细的规定,起首必要符合条例提出的基本规则。正在此底子上,地方能够根据规则细化相关规定,包括平台企业的义务、驾驶员的义务、网约摩托车服务质量等都必要规则细化。
施长龙建议,正在准入机制构建上,针对车辆,可参考两轮机动车安全认证系统,强制请求配备ABS防抱死系统、行车记录仪等底子保障功能,并对车辆功率、排气量设定上限,避免高功能车型带来的安全隐患;对驾驶员实行“双证双审”制度,除驾驶证外,需考取交通法例与安全运营专项资格证,同时建立驾驶员背景数据库,动态筛查3年内无危险驾驶、无暴力犯法记录者。
运营天资规范方面,平大驾需通过交通运输部门的合规性审查,强制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时上传订单、行驶轨迹等数据;车辆端践诺“一车一码”电子营运派司,实现车辆状态与保险信息的动态核验;司机端实施“积分制”管理,将违规行为与平台派单权重、从业资格挂钩,积分低于阈值自动加入行业。
安全保障系统扶植应构成“技术+制度+保险”的闭环。技术层面,利用高精度定位与5G通信技术,实现对车辆超速、闯红灯等行为的毫秒级监测;制度层面,建立跨部门团结执法机制,针对重点地区开展“双随机”检查,并请求平台设置安全监督员岗位;保险层面,设计“底子险+附加险”组合产品,底子险覆盖第三方义务险与搭客意外险,附加险提供高额医疗垫付、误工补偿等增值服务,同时索求建立行业互助保险基金,应对重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