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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安天下,德润民气。民法典颁布五年以来,群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的规定精神,保持法理与情理融合统一,通过依法妥善审理每一路案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代价观,彰显民法典鲜明代价取向,推动民事主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代价观。本次最高群众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系“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系列的第一个专题:“传承中华丽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代价观”。本专题聚焦见义勇为、孝亲敬老、诚笃取信等传统美德和核心代价观的要求,旨在报告群众法院贯彻实行民法典,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的故事,进一步凝聚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群众法院将持续深化民法典的贯彻实行工作,通过司法裁判促推和引领主动向上的良好风俗,推动社会协调与文明前进。
一
依法判令受益人承担补偿责任,鼓励见义勇为——柴某诉顾某健康权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柴某与顾某共同乘坐轨道交通七号线镇坪路站上行自动扶梯,顾某位于柴某前方。电梯上行过程中,顾某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时,因柴某实时救济而未倒,但柴某为救济顾某而受伤。柴某于受伤当天自行前往医院就诊,诊断为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左足、左踝退行性转变。因救济顾某的行为,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宣传部于2023年12月向柴某发表“普陀好人-见义勇为”证书。后柴某向法院告状,请求判令顾某赔偿其因救济顾某受伤发生的医药费等丧失7992.68元。
展开剩余 89 %(二)裁判结果
生效裁判以为,原告柴某没有法定或商定的义务,为珍爱被告顾某民事权益而受伤,构成见义勇为,其精神值得褒扬。凭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因没有侵权人,故作为受益人的被告顾某应当赋予原告适当补偿。对于补偿的数额,因补偿责任其实不是赔偿责任,需综合思量原告受伤情况、救济行为及所起到的作用等实际情况,同时思量相关单位已决定赋予见义勇为人适当嘉奖,故酌定补偿7000元。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
(三)典型意义
见义勇为、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代价观的紧张构成部分。社会生活中,有时会涌现因见义勇为使自己受到损害,但相应丧失却因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等原因而难以获得赔偿的情况。本案中,群众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认定受益人应当赋予适当补偿,并可凭据见义勇为人所受丧失和救济行为所起到的作用等实际情况确定受益人承担的补偿数额。同时,为更好激励见义勇为行为,法院还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对见义勇为人予以适当嘉奖。本案裁判为类案提供了规则指引,同时也旌旗鲜明彰显出鼓励好人好事的司法态度。
(四)民法典条文指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珍爱他群众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赋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赋予适当补偿。
二
经纪公司要求收集主播违反公序良俗直播,主播拒绝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某传媒公司诉段某经纪条约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2月,某传媒公司与段某签订了《主播艺人经纪条约》,商定段某签约成为该公司旗下主播艺人,通过公司指定的平台进行各种内容的视频、音频直播活动;段某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违反执法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其品德、名誉或不健康的表演和工作,其实不得私行解约,否则构成违约,违约金为双方商定的年收入的3倍。段某签约后,凭据该公司的安排,在某视频平台上进行直播或发布影音视频。在直播过程中,某传媒公司担任人对段某的主播活动进行引导,要求段某隐瞒已婚现实,用各种话术与观众保持暗昧联系。段某明确拒绝该公司的引导意见并要求解除条约。因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段某停播。某传媒公司以段某违约为由提告状讼,请求解除条约,段某支付违约金10万元及律师费。
(二)裁判结果
生效裁判以为,某传媒公司要求解除与被告段某签订的《主播艺人经纪条约》,段某也赞同解除,故依法予以支撑。凭据双方签订的《主播艺人经纪条约》,艺人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违反执法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品德、名誉或不健康的表演和工作,并有官僚求赔偿。某传媒公司要求段某用各种话术与观众保持暗昧关系,违反公序良俗,同时也违反了双方商定,属于违约在先。段某明确拒绝某传媒公司的引导意见并要求解除条约,在屡次协商无果后停播,其实不构成违约。因此,对某传媒公司要求段某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撑。
(三)典型意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夸大“支撑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状”。随着直播行业的兴起,部分收集经纪公司要求收集主播通过低俗表演吸引流量、诱导打赏等成绩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收集主播的合法权益,并且违反公序良俗,阻碍收集直播行业的良性发展。本案中,某传媒公司要求主播用各种话术与观众保持暗昧联系的行为有损主播品德庄严,无害收集文明,有悖公序良俗。群众法院依法驳回了该公司关于认定拒绝擦边直播的主播构成违约的诉讼请求,在依法珍爱收集直播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鲜明表达了依法规范收集直播行业次序,助力营建主动向上、健康有序、协调清朗的收集空间的司法态度,有力弘扬了民法典关于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的立法精神和代价导向。
(四)民法典条文指引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执法,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三
主播虚构现实诱导消费构成敲诈,平台主动处理不担责——谢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焦某等信息收集买卖条约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21年7月,收集主播焦某屡次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收集平台直播间虚构其带人拯救受困母女的故事:小女孩“玲玲”和亲生母亲被继母囚禁,焦某屡次直播带人前往拯救“玲玲”母女。“玲玲”因每天吃继母喂食的不明药片,浑身无力,病情不断恶化,急需手术医治。焦某等人在山上找到了“玲玲”的生母,但“玲玲”生母因长时间被隔绝在山上,没法交流,遂画了三幅画交与焦某。焦某带着“玲玲”生母找到画中的房子,“玲玲”的继母“大美”住在该房子里,屋内堆缩小量玉石。焦某要求玲玲继母“大美”出钱给玲玲看病,“大美”以财帛均押在玉石上为由表示力所不及。经焦某与“大美”周旋,双方赞同由“大美”托付焦某代为卖玉,所得货款用以支付“玲玲”医疗用度。直播间有人称愿意无偿捐款给“玲玲”治病,焦某分歧意接受捐款,向粉丝宣称“大美”家有玉器,愿以低价将玉器出售回馈粉丝的爱心来筹集“玲玲”的医疗用度。谢某在浏览视频过程中,留意到焦某直播“玲玲”母女告急、拯救、治病、筹款等内容,出于同情,为了筹集善款,于2021年7月8日至7月30日期间在直播间购买了玉手链、玉戒指、玉吊坠等33件商品,支付价款合计10328.1元。后谢某发现焦某与故事涉及人员共同就餐庆祝,遂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诉告发,并向法院提告状讼,请求判令某科技有限公司与焦某共同返还购物款10328.1元,共同赔偿购物款三倍金额。
(二)裁判结果
生效裁判以为,被告焦某在直播过程中,虚构“玲玲”、“大美”等人物及故事情节,以此获取消费者的同情和爱心,从而达到通过收集贩卖其产物的目的,构成敲诈,有违诚信原则,有悖公序良俗,应依法退还购物价款10328.1元并赔偿谢某三倍价款30984.3元。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原告谢某等消费者的投诉后,立即关闭了焦某注册账号的商家功能,且按照要求提供了涉案违规直播间贩卖者的真实称号、地址、有效联系体式格局合营查清案情,故讯断对原告主意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与焦某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撑。
(三)典型意义
诚信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来源根基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代价观的紧张内容。收集直播带货作为比年来异常受欢迎的一种新型贩卖形式,以直观的产物功能展示、优惠的市场价格、主播口碑支撑等优势在很大程度上进步了贩卖效率,增进了经济发展。但是随着该形式的普及,某些主播诳骗消费者、恶意炒作营销等景象也不时涌现,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破损了生意业务次序。本案中,群众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认定主播虚构现实“卖惨”带货的行为构成敲诈,并适用消费者权益珍爱法第五十五条讯断惩处性赔偿,依法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整治收集直播中假造虚假悲情故事、博取流量和同情卖货等乱象具有主动意义。
(四)民法典条文指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敲诈手段,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义的情况下实行的民事执法行为,受敲诈方有权请求群众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四
子女长时间不尽赡养义务,依法构成遗弃,丧失继承权——高某乙诉高小某法定继承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高小某系高某甲独子。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在与怙恃的一次争执以后离家出走,从此对怙恃不理不睬。母亲患病时其未照顾,去世时未奔丧。父亲高某甲身患重病乃至做庞大手术期间,高小某也未履行任何照护义务。高某甲有四个兄弟姐妹,分别为高某乙、高某丙、高某丁和高某戊。其中,高某乙对高某甲伉俪照顾较多。高某甲去世后,高某乙联系高小某处理高某甲的骨灰落葬事件,高小某不予答理,却以独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部分银行存款。高某乙告状至法院,以为高小某遗弃高某甲,应丧失继承权,高某甲的遗产应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高某丙、高某丁和高某戊均认可高小某应丧失继承权,并出具声明书表示放弃继承高某甲的遗产。
(二)裁判结果
生效裁判以为,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安慰的赡养义务。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依法应丧失继承权。高小某自1992年离家后,三十余年来对怙恃不理不睬,不仅未赋予任何经济赞助,也没有任何赡养行为,怙恃去世后,亦怠于为怙恃送终,已构成遗弃,故讯断高小某丧失继承权,高小某在高某甲去世后自高某甲账户内所取款子应由高某乙继承,高小某应于讯断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
(三)典型意义
百善孝为先,赡养怙恃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代价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怙恃有经济收入、身体状况良好而免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峻的,丧失继承权。本案中,高小某作为家中独子,三十余年对怙恃未尽任何赡养义务,故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遗弃,并讯断其丧失继承权。本案裁判有利于引导民事主体更加重视和维系相亲相爱的关系,弘扬孝亲敬老的良好传统和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
(四)民法典条文指引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峻;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峻;
(五)以敲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峻。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过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五
“挂床住院”不诚信,发生用度应自担——喻某诉李某等灵活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21年5月某日,李某驾驶小型越野车与停放在路边的轻巧二轮摩托车及坐在车上的喻某发生碰撞,形成喻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喻某受伤后先后四次住院医治,共住院801天。事故发生前,李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喻某因与李某、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件未杀青一致,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丧失60余万元。
(二)裁判结果
生效裁判以为,案涉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喻某不承担责任,李某承担全部责任,认定内容及结果客观、公正,可以作为认定案件现实的依据,某保险公司、李某应当对喻某的丧失承担赔偿责任。在具体损害赔偿计算上,双方就喻某实际医治天数发生争议,喻某虽主意住院801天,但凭据住院病历长时间医嘱及体温单显示,其中434天无任何医治和用药记录,也无体温记录,属于“挂床住院”,故对相应部分丧失赔偿主意不予支撑,最终讯断某保险公司、李某赔偿喻某40余万元。
(三)典型意义
在灵活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住院时间是认定被侵权人丧失的紧张依据。比年来,被侵权人为获得更多的住院炊事补助费、误工费、养分费等赔偿而“挂床住院”的景象不在多数。此类行为不仅有违民法典第七条规定的诚信原则,也形成大众卫生资源的浪费。本案中,喻某有434天无任何医治行为,群众法院依法讯断对其主意的相关丧失不予支撑,旌旗鲜明向该不诚信行为说不,有利于净化社会民风,倡导诚笃取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代价观。
(四)民法典条文指引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笃,恪守承诺。